新河水厂提标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变更审批许可决定书
开林水保许决〔2024〕21号
申请人:长沙供水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770094XXXX
法定代表人:李波翰
联系人电话:1378708XXXX
单位地址:长沙市天心区人民中路6号
申请事项:新河水厂提标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表行政审批
审查意见:
2023年9月21日,长沙市开云电竞大平台林业水利局以开林水保许决〔2023〕9号批复了新河水厂提标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因项目规模发生重大变化,防治责任范围和挖填土石方量超过原方案30%以上,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需对原水土保持方案进行变更。长沙供水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向本机关提交《新河水厂提标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表》及相关审批申请资料(方案编制单位:长沙保源水利咨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机关于2024年12月26日依法受理,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和承诺制审批有关规范要求,决定准予行政许可。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新河水厂提标改造工程位于长沙市开云电竞大平台新河街道三一大道辅道与黄兴北路交汇处西北角,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①拆除现有食堂、排水泵站、综合加药间、机修仓库,将现有普通快滤池改造为气水反冲洗滤池;②将调节池改造为排泥池,上方叠合污泥平衡池及传达室大门,在厂区西侧修建综合楼、PAC 投加间、综合加药间,在厂区北侧修建臭氧制备间、调节池、提升泵站及后臭氧池、臭氧活性炭滤池、反冲洗泵房,在厂区东侧修建脱水机房叠合排水池、变配电间及机修仓库、污泥浓缩池。项目总占地面积1.94公顷,其中永久占地1.74公顷,临时占地0.20公顷。本工程挖填总土石方量4.81万立方米,其中挖方量4.12万立方米(含剥离表土0.12万立方米、建筑垃圾0.76万立方米),填方量0.69万立方米(含表土回覆0.24万立方米),借方0.24万立方米,弃方3.67万立方米,借方及弃方由长沙市渣土办统一调配。项目估算总投资32697.75万元,水土保持总投资338.13万元。项目计划于2023年11月开工,2025年9月完工。
二、许可主要内容
(一)该项目采用承诺制取得水土保持方案行政许可,由长沙供水有限公司出具水土流失防治事项承诺书,并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信用责任。原则同意该《报告表》,请据此开展后续水土保持工作。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94公顷。
(三)同意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9%,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25%。
(五)根据《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4〕8号)第九条、《湖南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发布湖南省水利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规〔2021〕473号),及《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4〕8号)第十一条(四)款有关水土保持补偿费免征情形,本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为0元。水土保持补偿费最终由市级主管部门进行核定。
三、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各项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后续工作,将水土保持工作任务和内容纳入施工合同,加强水土保持设施实施管理和施工期水土保持工作,确保按时保质完工。
(二)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弃渣综合利用,禁止乱倒乱弃。土石方调配和渣土外运方案须经城市管理部门审批,并向我局报备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因土石方挖填、堆放和调运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你单位承担。
(三)严格落实临时排水措施,设置截、排水沟和多级沉沙井(池),项目区施工废水对外排放前,须经3级(含)以上沉沙池沉淀处理,满足水土流失防治要求后方可排放,沉沙池须及时进行清理。对施工迹地及临时堆土堆料等进行全覆盖,对施工主道路全硬化,车辆出入口须设置洗车装置。
(四)组织成立水土保持管理机构,制定和落实水土保持相关工作制度,并在项目区出入口张贴水土保持公示牌;指定专人负责水土保持工作,对接市水利局水土保持监测和监督检查相关事宜,主动接受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六)项目开工前,你单位应及时到长沙市水利局审批窗口办理水土保持补偿费核费手续,凭长沙市水利局《缴款通知单》向税务部门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七)该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当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八)该项目在投产使用前应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验收结果向社会公开;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四、原批复文件《新河水厂提标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许可决定书》(开林水保许决〔2023〕9号)相关内容废止。
五、本许可文件自批准之日起有效期限3年。在许可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当报我局申请重新审核。项目在许可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重新审核的,或虽提出重新审核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许可文件自动失效。
六、本决定抄送长沙市水利局。
长沙市开云电竞大平台林业水利局
2024年12月31日